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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联系电话:0712-2345334 2345509
办公地址:湖北工程学院明德楼611
部门简介

资产与实验管理处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和学校的规定,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验室运行保障、统筹实验室安全工作、统一归口管理学校货物、服务以及工程的采购与招标工作的职能部门。代表学校行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住房管理委员会职责,对全校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

(二)代表学校行使国有资产管理职能。按照规定权限,办理国有资产配置、验收、登记、统计、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处置等事项审核审批或报备报批。

(三)负责规范国有资产验收、登记和国有资产使用行为;负责组织国有资产评估与清查,组织学校国有资产年度统计报告工作;负责资产信息化管理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对国有资产实施动态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绩效评价,统筹协调学校资产优化配置工作,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

(四)统筹协调学校新增资产配置工作。负责组织学校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汇总审核及报批工作;负责学校采购、报关、免税、商检和索赔;负责新增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使用、维修和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

(五)负责办理资产的调剂、出售、置换、捐赠、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做好学校固定资产账目增减、调整及统计报表工作。

(六)负责全校实验室运行保障、统筹实验室安全工作。

(七)负责全校土地、房屋等资产的权属监管,协助办理产权登记及资产入账。

(八)参与基建工程及大型维修改造工程监督管理。

(九)负责国有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未覆盖的其他国有资产管理。

(十)全面负责学校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与招标工作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