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文苑个人公积金贷款结清余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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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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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要求,国办督查室将八个方面具有普遍性的30个问题转湖北省政府等此次未接受实地督查的15个省(区市)。
在此次督查检查整改工作中,孝感公积金中心属于整改范围。其中一个问题涉及到我校2012年1月办理的144人的个人公积金贷款。当年,学校为了解决青年教职工经济困难,以学校担保,新科公司交纳保证金方式为教职工办理了个人公积金贷款。这种贷款方式国家已明文禁止,必须以实物抵押形式贷款。为了规范公积金贷款程序,孝感市政府要求我校博文苑小区个人公积金贷款教职工限时整改还清余款,余款还清方式采取下列两种:
1、由于家庭或个人资金负担重无法归还个人公积金贷款余款的教职工请用房屋产权(可借用)抵押方式重新办理手续或用个人公积金帐户资金抵扣贷款余款;
2、个人资金可承担的教职工可存现金到公积金贷款合同中的相应帐号办理,也可到合现约定指定银行窗口办理结清余款后到市民之家3楼中庭办理结清手续。
办理完毕后请将个人贷款销户凭证复印件送到资产处备案。
办理限期时间:2020年1月20日
携带证件材料:身份证、银行卡(合同所对应银行卡)
办理地址:孝感市市民之家中庭3楼孝感公积金中心
公交路线:可乘坐2、10、19、25路公交线路在市民之家附近站点下车。
若贷款余额已结清,请与资产处沟通。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