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财绩规[20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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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7-06-27
为规范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根据《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省财政厅制定了《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鄂财绩规【2009】1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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