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联系电话:0712-2345334 2345509
办公地址:湖北工程学院明德楼611
通知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实验室管理 > 通知 > 正文

关于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5-07

各学院及科研平台:

根据省教育厅鄂教科办函[2021]8号文要求,请各学院及科研平台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对实验室安全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特别对科研实验室和危化品相关场所、设施开展重点检查,按照以下四个方面撰写自查自纠报告,与5月10日下午5点前将加盖公章的报告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一.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概况

1.1实验室安全教育、演练及培训情况。

1.2实验室安全常规检查与隐患整改。

二.实验室安全自查情况。

2.1本次自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情况。

2.2本次发现隐患的情况。

三.隐患整改。

3.1隐患整改的组织。

3.2隐患整改的完成情况。

四. 安全管理方面开展的其他工作。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5月7日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