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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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6-18
十堰市集贸市场爆炸事故发生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学校的《安全生产紧急通知》,迅速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专题部署。
一、各学院及科研平台对本单位的实验室开展自查。(一)实验室要有明确责任人及安全工作要求。(二)、加强重点危险源的检查工作。对有毒、有害、易爆等化学品、电路老化、气瓶、高压反应设备、消防设施等做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处置。(三)、加强实验室安全的值班巡逻。做好值班安排,涉及重点场所、重要设备要安排专人巡查。
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专班对学校的重点场所、重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本次检查成员是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专职安全员、化材学院及生科学院的院领导和实验室管理人员组成,检查重点为化材学院和生科院的实验室库房药品、气瓶、高压反应设备、消防实施设备等。
本次检查发现化材学院和生科院部分气瓶未安装固定支架隐患。已通知相关单位的相关人员,及时整改,后期将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